教育联盟点评网
搜索
网站首页
考试中心
题库中心
考试资讯
备考指导
考试资料
行业问答
注意!部分地区不完成继续教育无法报名2021初级会计
2020-11-27
|
教育联盟点评网
更多
相关文章
年底报销忙!发票这些事儿请留意!
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报名条件资格审核汇总
注意!部分地区不完成继续教育无法报名2021初级会计
药学职称考点总结!灭菌制剂附加剂都有哪些?
注意!部分地区不完成继续教育无法报名2021初级会计
2020年江苏一建合格证书什么时候领
税务局重大通知:取消“税管员”!
带状疱疹的并发症会有什么?
2021年卫生资格考试报考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
税务局重大通知:取消“税管员”!
[{"type":"text","subtype":"text","content":"2021初级会计考试报名于12月份开启,许多小伙伴已经等不及了!时刻准备着拿出电脑/手机进行报名,成为报名大军中的前浪...\n\n但是,各位小伙伴需要注意部分地区不完成继续教育无法报名2021初级会计!什么?不完成继续教育就不能报名2021初级会计啦...快来看看是你所在的地区不。"},{"type":"image","content":["/uploads/IMG-ARTICLE/202011/V26L4J86TT.jpg"]},{"type":"text","subtype":"text","content":"新疆\n\n根据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发布的《新疆2021年会计初、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公告》中提及到,报考人员需完成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(共90学时,其中专业课不得少于60学时)。这意味着想要报名新疆2021初级会计考试的话,需要完成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,否则影响报名呦↓↓↓"},{"type":"text","subtype":"text","content":"新疆考区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,为使广大考生及时了解报名有关政策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\n\n一、 报名考试时间安排\n\n新疆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、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时间为:2020年12月5日12:00点开始—12月25日20:00点结束,缴费时间为2020年12月5日—12月25日。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进行,初级资格考试时间从2021年5月15日开始进行,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所示为准;高级资格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(星期六),考试时间为8:30—12:00。\n\n二、 报名条件\n\n(一)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,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\n\n1.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。\n\n2.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,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。\n\n3.热爱会计工作,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。\n\n(二)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(含高中、中专、职高和技校)及以上学历。\n\n(三)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,除具备基本条件外,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\n\n1.具备大学专科学历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。\n\n2.具备硕士学位、或第二学士学位、或研究生班毕业、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。\n\n3.具备博士学位,取得会计师职称后,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。\n\n(四)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,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。\n\n(五)本公告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。\n\n三、报名方式\n\n初、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。报名入口为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( https://kjgl.xjcz.gov.cn/accNet),初次报考人员需使用手机号注册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。在登录系统后按照报名提示上传本人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,由当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从网上完成报名资格审核,审查通过的人员,可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缴费。\n\n四、有关说明\n\n(一)本公告所述学历或学位,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。\n\n(二)本公告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,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;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,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。\n\n(三)报考人员需完成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(共90学时,其中专业课不得少于60学时),继续教育可以采取面授和网络学习等方式,面授培训机构备案名单可在财政厅官方网站查询,网络继续教育可登录“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”,点击“继续教育”试听并选择课程。\n\n(四)对于已报名缴费自治区2020年度会计初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生,报名系统自动将考生顺延至2021年度参加考试,无需再进行申请、报名及缴费\n\n(五)已申请退费的考生,办理退费后,报名系统已自动取消延期考试资格。\n\n五、其他事项\n\n(一)广大考生可通过关注“新疆财政”微信公众号留言或拨打服务电话方式进行政策咨询,自治区会考办咨询电话:(0991)2359414(工作日上午10:00—13:30,下午15:30—19:00)\n\n(二)请考生报名时,按要求上传清晰附件,因附件不清晰或照片规格不符合要求,对报名、考试、办证造成影响,由考生自行负责。\n\n说明:因考试政策、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,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,如有异议,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!\n"}]
在线咨询
电话咨询
微信咨询
课程兑换
返回顶部
关于我们
|
版权声明
|
网站地图
|
友情链接
|
合作联系
|
法律声明
版权所有 湖南嘟比学易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© www.jylmdp.com All Rights Reserved
湘ICP备2020022749号-1